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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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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林权

第十二条

有效

国家、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承包、转包和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经营、使用;承包、转包、出租期满,林地使用权归原使用权人。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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