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第二章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和经营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本市在充分发挥森林多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森林主要用途的不同,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及其四至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予公布。公益林的保护措施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政府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商品林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经营管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