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当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影响安全运营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疏散乘客。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