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调解员准入、培训、奖惩制度和调解工作室设立、调解组织名册管理等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