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优先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自行达成和解。

当事人可以邀请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人员参与,促进达成和解协议。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