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三章 纠纷化解途径第二十二条有效调解组织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调解,也可以主动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对当事人不愿调解、不适合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纠纷,调解组织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告知其选择其他纠纷化解途径。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