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应当适时进行清理。法规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要求,运用动态清理、专项清理、集中清理、全面清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理等方式进行。

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