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园区发展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

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大学科技园和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协同发展,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本市推进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