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五章 产业创新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组织发布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产品首版次等支持政策,通过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等方式促进新产品、新服务的应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