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四章 创新人才第二十九条有效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