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三章 创新主体与创新活动第十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培育技术创新人才。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