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十七条有效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的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