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节水设施运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