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部门,健全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用水节水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和规范用水统计方法,保证节水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节水统计信息。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