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用水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