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新闻媒体、有资质的养犬行业协会或者动物保护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养犬宣传教育和监督活动,引导养犬人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