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