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遵守作业规范,履行合同约定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事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