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通信设施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