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重点治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级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