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反征兵工作规定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