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