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对在征兵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