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征兵工作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