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本市设立专利举报投诉工作平台,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假冒专利行为,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对于举报查实的,应当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