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六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严格操作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环境保护管理岗位。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