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支持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排放大气污染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运用经济赔偿、碳汇补偿等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促进受损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相关支出。资金使用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