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