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属于部分修改的,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或者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