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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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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四章 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前,应当围绕监督议题,深入代表联络站、基层联系点等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民主协商,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提出审议意见做好准备。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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