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四章 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前,应当围绕监督议题,深入代表联络站、基层联系点等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民主协商,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提出审议意见做好准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