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第五节 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第四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开展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等,依照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