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三十八条有效公民有权制止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对确认为见义勇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扬激励。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