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