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每年四月为本市爱国卫生月。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为本市全民卫生与健康行动日,集中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活动。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