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业、本领域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