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爱卫会应当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爱国卫生相关工作任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爱国卫生社会监督员,对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