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城市快速路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城市快速路进行养护、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