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七条有效风景名胜区规划是风景名胜区进行建设、保护、管理的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