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收费公路建设和收费站的设置第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省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及收费站名称、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