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茶文化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在茶文化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茶文化保护工作。鼓励支持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茶文化交流活动,规范行业行为,推动行业自律和品牌建设。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