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九条有效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住建、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联动过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线上、线下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