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应当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使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程网办,完善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在线审批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靠前服务、告知承诺等制度。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和问题协调处理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

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市场主体不再单独开展评估。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