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市和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采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涵养林等措施,增强森林植被水源涵养功能,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库生态环境。禁止在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