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与汕头市人民政府协同开展练江流域生态保护,统筹推进练江流域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治理以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与运营,加大对练江流域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的监管和防治力度,加强河道清漂保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重污染企业集中入园生产,共同做好练江流域跨区域影响的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