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