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具体问题的询问予以答复,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