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