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经济决策咨询机制,加强与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等沟通合作,组织开展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创新举措论证,为促进口岸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