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护各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