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发展与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工作,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经贸、投资、金融、人才、法律实务等方面的交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